无棣县第一实验幼儿园是一所县属公办省级示范幼儿园。幼儿园崇尚和谐阳光的园风,努力打造快乐向上的园貌,注重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和各种学习习惯的养成,实施科学保教,为幼儿正确开启人生的求学之路。
一、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人数
90人。
三、招生条件
1城区常住户口中的适龄幼儿;
2符合就近入园原则的适龄幼儿;
四、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7月24日上午6:00–7月24日上午12:00
2.现场确认审核时间:
7月25日下午15:00-17:00
3.现场审核地点:
第一实验幼儿园值班室。
五、报名方式
请扫二维码报名。
六、招生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接收满足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七、报名条件及上交材料
1.城区户口(户籍在城区派出所或海丰、棣丰)且在城区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报名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说明:新建住房不动产权证未能及时办理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购买二手房的,应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实际居住,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凡提供购房合同或发票的,幼儿园要实地验证。
2.县域内非城区派出所户籍但家庭住址在城区的适龄幼儿:
(1)父母在城区有住房(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报名材料:户口簿(幼儿户口须随父或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说明:购买新建住房且已实际交房并居住的,如果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需提供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购买二手房的,应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须过户一年以上)且实际居住。购买新建住房尚未交房的和交房后尚未实际居住的,均不能作为入园依据。凡提供购房合同或发票的,幼儿园要实地验证。
(2)父母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进城务工或经商随迁子女。
报名条件:需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合法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并且在城区合法租住一年以上。
报名材料:户口簿(幼儿户口须随父或母)、儿童预防接种证、提供实体店房产证明或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经商人员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1年以上)或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等。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非无棣县户籍的外来务工或经商随迁子女
报名材料:户口簿(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及原籍户口簿,幼儿户口须随父或母)、儿童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明(产权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一年以上的正式租住手续)、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提供的用工单位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等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请各位家长将自己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装袋,待现场审核材料时上交。
八、其他说明
1.在各项教育优待政策落实方面,由适龄儿童家长提供相关材料,按文件规定办理。
2.商业用房、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3.适龄儿童入园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如无特别说明的,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7月20日。
4.请关注幼儿园公众号“无棣县第一实验幼儿园”,以便随时了解幼儿园相关信息。
5.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大家尽量避免外出,为保证被录取幼儿能顺利入园,请确保9月1日前14天,幼儿及家人身体健康、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和经停史,并请做好14天的健康监测,一天两次体温记录。
报名咨询电话:15964064057,1885438151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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