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津法规,无棣县公安局将启用4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和3处不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对机动车随意变道、随意掉头、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实时抓拍取证。现将监控路段及点位公告如下: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公告发布五日后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无棣县公安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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