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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报名上幼儿园啦

    2021-08-07 15:24:51

    来源:无棣教育

    阅读:1667

    评论:0

    [摘要] 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统一安排在8月16日(星期一)至8月27日(星期五)进行。招生工作分为网上报名、审核确认和新生入园三个阶段

    无棣县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滨教涵〔2021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我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91日至20188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原则

    (一)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接收满足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信息公开,规范流程。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招生入园要求,公开工作流程,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通过无棣县人民政府官网无棣教体工作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无棣县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各幼儿园招生计划;各幼儿园通过本园网站、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招生简章。

    (二)报名与录取工作。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统一安排在816日(星期一)至827日(星期五)进行。招生工作分为网上报名、审核确认和新生入园三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无棣县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youjiao.wdedu.net(报名时段开通)

    816日上午8:00--819日下午18:00,家长登录无棣县幼儿园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招生范围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请家长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生成《无棣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确认单》并下载打印,确认后将无法更改。

    2.审核确认。城区各幼儿园要严格审核报名材料,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可由幼儿园采取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的方式确定预录取名单,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家长可上网查询报名结果。有空余学位时可适当放宽招收条件,最大限度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幼儿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820--22日,预录取幼儿由一名家长带领并携带纸质版报名确认单及其他要求的材料,到所报幼儿园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审核材料。823--25日,各幼儿园对报名幼儿提交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对不符合入园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幼儿入园资格。826日上午9:00前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可上网查询录取结果。

    3.新生入园。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县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统一报到时间为828--31日,开学时间为91日。各幼儿园于828日前将入园通知书发到每个入园幼儿手中,收到通知后,家长可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幼儿园报到,办理入园手续。

    四、报名条件

    招收具有城区户口且在城区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城区内有住房并实际居住人员子女、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公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园需求,并提供普惠性服务;如学位充足,可招收周边社区适龄儿童入园。

    (一)城区户口(户籍在城区派出所或海丰、棣丰)且在城区内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报名材料:提供《无棣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确认单》、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说明:新建住房不动产权证未能及时办理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购买二手房的,应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实际居住,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凡提供购房合同或发票的,幼儿园要实地验证。

    (二)县域内非城区派出所户籍但家庭住址在城区的适龄幼儿

    1.父母在城区有住房(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

    报名材料:提供《无棣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确认单》、户口簿(幼儿户口须随父或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说明:购买新建住房且已实际交房并居住的,如果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需提供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购买二手房的,应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须过户一年以上)且实际居住。购买新建住房尚未交房的和交房后尚未实际居住的,均不能作为入园依据。凡提供购房合同或发票的,幼儿园要实地验证。

    2.父母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进城务工或经商随迁子女。

    报名条件:需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合法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并且在城区合法租住一年以上。

    报名材料:提供《无棣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确认单》、户口簿(幼儿户口须随父或母)、儿童预防接种证、提供实体店房产证明或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经商人员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1年以上)或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等。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非无棣县户籍的外来务工或经商随迁子女

    报名材料:提供《无棣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确认单》、户口簿(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及原籍户口簿,幼儿户口须随父或母)、儿童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明(产权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一年以上的正式租住手续)、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提供的用工单位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等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招生范围

    以原205国道为界,实验幼儿园、第一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海丰街道中心幼儿园、海丰街道馨韵幼儿园、海丰街道馨悦幼儿园招收老城区符合入园条件的居住幼儿;第三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幼儿园朝阳小区分园、棣丰街道馨安幼儿园、棣丰街道馨泰幼儿园招收新城区符合入园条件的居住幼儿。

    六、招生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相关证件查验和特殊情况走访调查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稳妥顺利、公平公正;要妥善处理好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树立幼儿园良好形象,维护教育声誉。

    (二)严格招生管理。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各幼儿园要按照办园规模和招生计划招生,合理控制班额,创造条件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各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制定招生简章并经县教体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本次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明年春季不再组织招生,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幼儿园录取的幼儿。

    (三)加强宣传引导。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幼儿园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要畅通招生咨询电话和其他咨询平台,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四)加强学籍管理。拟报名2021年秋季小班的幼儿均需网上报名。新生入园学籍信息将全部从网上招生报名平台中获取,不参与网上报名的将无法录入学籍。不按报名程序擅自招收的幼儿,不予注册学籍。按照我省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各幼儿园须于9月底前完成2021年新入园幼儿学籍注册工作。

    七、其他说明

    (一)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幼儿园可进行第二次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826日上午9:00——24:00827日幼儿园现场审核确认报名材料并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电脑排位、随机录取或就近原则确定录取名单;827日下午18:30前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可上网查询报名结果。

    (二)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等其他特殊情况者,由适龄儿童家长提供相关材料,按文件规定办理。

    (三)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情况。监护人在城区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可选择就读城区普惠性幼儿园:幼儿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孤儿;父母双方名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者。

    (四)商业用房、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五)适龄儿童入园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如无特别说明的,截止日期均为2021720日。

    各幼儿园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六)招生咨询电话

    实验幼儿园咨询电话:15725433740

    第一实验幼儿园咨询电话:15964064057

    第二实验幼儿园咨询电话:15552715879 13676303571

    第三实验幼儿园咨询电话:15254359485

    海丰街道幼儿园咨询电话:18905435561

    棣丰街道幼儿园咨询电话:15854666977

    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543-833383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无棣县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无棣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86

     

    附件

    无棣县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序号

    机构名称

    园所位置

    拟招生人数(人)

    办园性质

    招生

    联系人

    报名咨询电话

    1

    无棣县实验幼儿园

    棣新四路老职专院内

    150

    公办

    常立俊

    15725433740


    2

    无棣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海丰九路7

    120

    公办

    张新文

    15964064057


    3

    无棣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古城开发区

    90

    公办

    张雪玮

    13676303571


    4

    无棣县第三实验幼儿园

    海丰十六路57

    100

    公办

    代文燕

    15254359485


    5

    无棣县第三实验幼儿园朝阳

    家园分园

    海丰十六路朝阳家园

    30

    公办

    卢凤英

    13854393796


    6

    无棣县海丰街道中心幼儿园

    海丰街道馨园小区

    60

    公办

    信萍

    15550226816


    7

    无棣县海丰街道馨韵幼儿园

    海丰街道馨韵小区

    60

    公办

    徐明秀

    13562333406


    8

    无棣县海丰街道馨悦幼儿园

    海丰街道馨悦小区

    60

    公办

    崔立俊

    15066963922


    9

    无棣县棣丰街道馨安幼儿园

    棣丰街道馨安小区

    60

    公办

    王艳萍

    15854666977


    10

    无棣县棣丰街道馨泰幼儿园

    棣丰街道馨泰小区

    30

    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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