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无棣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10年经山东省司法厅核准登记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43700005690280839;面向社会服务,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委托鉴定服务。
鉴定所业务范围为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伤残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鉴定所汇集了多名有权威有影响力的临床专业法医及医疗专家,有执业资格的鉴定人10名,其中高级职称6名,中级职称4名,能及时、高效地完成鉴定工作。本所近几年来多名鉴定人多次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司法鉴定人,被县司法局评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是省、市级服务标准化达标单位。
鉴定所自成立以来始终把诚信放在第一位,坚持客观、公正、规范、精准、高效的工作理念,面向社会,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处理刑事、行政、民事案件提供科学依据,建所以来受理案件采信率99.5%以上,用科学、公正的鉴定结果和诚信的服务宗旨赢得委托单位信任和支持。
办公地点:无棣县海丰十四路与棣新七路交叉路口北50米路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楼下)。
办公电话:0543-6782036、13854333718、1385433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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