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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的通告

    2021-01-13 12:33:41

    来源:无棣市场监管

    阅读:643

    评论:0

    无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的通告


    全县餐饮服务单位:

          为切实做好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滨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的通告》及无棣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个人疫情防护的通告》要求,现通知如下:


    1

    餐饮服务单位承办宴席须按规定备案




    凡举办参与人员超过50人的聚集性餐饮活动,承办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提前5天备案。承办餐饮服务单位须与宴会承办者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供就餐人员身份信息,严禁漏报瞒报和不实登记。一律禁止承办200人以上的聚集性餐饮活动。家庭聚餐要控制在10人以下。

    2

    加强现场核验




    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餐饮单位备案信息后,3日内对宴席承办餐饮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以及疫情防控条件、防控物资等进行现场核验,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不具备可操作性、防控条件和防疫物资不具备的,不得承办聚集性餐饮活动。

    3

    落实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从业人员建立健康台账,每日对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并做好个人清洁和人员防护;

    (2)食品采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要求,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3)食品加工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4)保持经营场所良好通风和卫生清洁,公共用品和设施定时消毒,并配备满足需求的防疫物资;

    (5)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

    4

    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对拒不遵守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的,承办宴席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无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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