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很后悔。”得知自己被刑拘,嫌疑人刘某悔不当初,对自己暴力袭击处警民警辅警的行为深表歉意。
3月2日,嫌疑人刘某被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刚刚于2021年3月1日写入刑法的袭警罪。这也是滨城分局侦办的滨州市首例涉嫌袭警的案件。
3月1日晚11时许,刘某和两名朋友在黄河十二路渤海十一路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期间三人均饮酒。刘某的两名朋友因口角发生争执,随后拨打110报警。滨城分局彭李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产生的纠纷进行依法处置,此时刘某在旁,情绪较为激动,言语中有冲撞。在处警期间,刘某不听劝阻,脚踢正在处置警情的一名辅警。民警立即当场控制刘某,并将三人传唤至派出所开展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刘某对自己暴力袭击正在依法行使职权辅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月2日,刘某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平安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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