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7日讯 近日,无棣县两人在农田里使用明火祭祀不慎引起火灾被处罚。
案例一
10月25日,高某某在无棣县水湾镇农田里使用明火祭祀,不慎引燃地中尚未收割的玉米,造成较大损失。高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10月24日,张某在无棣县柳堡镇某村地里使用明火祭祀,未等火灭便离开,引燃附近碎秸秆、杂草。张某的行为构成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无棣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张某做出行政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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