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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

伍思网络平台交易规则

1、在“伍思网络”平台的交易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

2、交易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在交易过程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3、平台入驻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平台入驻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用户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4、平台入驻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交易的步骤、注意事项、使用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购买和享受售后服务。 平台入驻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详细了解商品参数与售后说明。

5、订单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订单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订单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订单标的进入用户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订单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交易当事人可以选择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平台经营者和用户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的同时,可以接受平台经营者的委托提供代收货款服务。

7、交易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为交易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应当遵守国家规定,告知用户电子支付服务的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相关风险和收费标准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确保电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跟踪稽核和不可篡改。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免费提供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交易记录。

8、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交易密码、交易记录等。用户发现交易密码遗失、被盗用或者未经授权的支付的,应当及时通知伍思网络平台和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 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承担;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支付是因用户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发现支付指令未经授权,或者收到用户支付指令未经授权的通知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