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一网民因在微信群中发布侮辱性、攻击性言论被无棣警方依法处罚。近日,李某某报警称:其住在无棣县海丰街道幸福小区,王某某在幸福小区业主群里公然辱骂侮辱。
经调查,违法嫌疑人王某某对其发布网络暴力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某王某某的行为已侵犯了李某某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

警方提示:如果遭遇网暴,一要及时保留证据,通过截屏、录屏等方式,对相关文字、图片、链接等进行保存;二要举报投诉,先要求侵权人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通过平台举报入口进行投诉,联系网络服务平台要求屏蔽网暴内容,对网暴者进行封禁;三要依法维权,若涉嫌违法犯罪,被侵权人应及时前往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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