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无棣县公安局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基本案情
近日,在无棣县蓝天救援队微信群内,一名群成员在群内发语音信息辱骂整个蓝天救援队,发布攻击性不是言论。经调查,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对其在微信群中发布暴力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刘某某的行为已侵犯了无棣县蓝天救援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警方提醒
面对网络暴力,我们可以怎么做?
(一)保留证据。受害人应当及时通过截屏、录屏等方式,对相关文字、图片、链接等进行保存,作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二)举报投诉。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通过各个社交平台的举报入口进行投诉,联系网络服务平台要求屏蔽网暴内容,对网暴者进行封禁。
(三)及时报警。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自诉,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者要求网络平台提供网暴者的信息,要求网暴者进行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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