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一网民因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侮辱性、攻击性言论被无棣警方依法处罚。
近日,无棣县车王镇五营后村村民刘某某电话报警称,五营后村村民冯某某在手机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对其进行辱骂,发布攻击性不实言论。经调查,违法嫌疑人冯某某对其在微信群中发布暴力性言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冯某某的行为已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冯某某作出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
警方提示:如果遭遇网暴,一要及时保留证据,通过截屏、录屏等方式,对相关文字、图片、链接等进行保存;二要举报投诉,先要求侵权人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通过平台举报入口进行投诉,联系网络服务平台要求屏蔽网暴内容,对网暴者进行封禁;三要依法维权,若涉嫌违法犯罪,被侵权人应及时前往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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