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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释法】公安机严厉打击网上发布侮辱性、不实言论的行为!

    2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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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然融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与此同时,网络谣言也如影随形,成为了网络空间中的一大顽疾。它像是一场无形的风暴,瞬间席卷整个网络,所到之处,真相被掩盖,信任被摧毁。从个人隐私的泄露到社会热点的歪曲,网络谣言无所不在,无孔不入。为了维护网络的健康生态,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当举起打击网络谣言的利剑。

    网络暴力.webp.jpg

    基本案情

     

    近日,在山东省无棣县海丰十四路玫瑰园小区北门附近,处于醉酒状态下的田某某在该处多次无故随意拦截过路车辆意图冲撞,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田某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并且言语挑衅,在微信群内发布不实信息并辱骂出警人员的语音及视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田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谣言.jpg

    以案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Part 3

     

    警方提醒

    在打击网络谣言的道路上,我们已经迈出了坚定的步伐,但这还远远不够。我们需要持续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增强对谣言的免疫力。同时,也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造谣传谣者的惩处力度。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好网络这片净土,让谣言在真相面前无所遁形,让网络成为传递正能量、促进社会进步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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