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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型案例」无棣公安发布2起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2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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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例.png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无棣县公安局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依托“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从严整治网络造谣传谣问题。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在无棣县小泊头镇车泊路上,席某某无正当理由使用一块砖头扔向信某某驾驶的货车,造成该货车玻璃右侧一处塑料板破损;随后,席某某分别向信某某手机号发送共计三条带有恐吓内容的短信;信某某报警后,席某某因不满信某某报警,席某某在朋友圈、抖音等平台辱骂报案人及发布有关报案人的谣言信息,席某某具有对报案人公然侮辱、恐吓威胁、打击报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席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近日,在无棣县车王镇西刘屯村李某某与池某某因邻里纠纷发生争吵,随后李某某在村微信群内发布不实信息、造谣侮辱池某某,随后池某某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网络暴力.webp.jpg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警方提示:如果遭遇网暴,一要及时保留证据,通过截屏、录屏等方式,对相关文字、图片、链接等进行保存;二要举报投诉,先要求侵权人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通过平台举报入口进行投诉,联系网络服务平台要求屏蔽网暴内容,对网暴者进行封禁;三要依法维权,若涉嫌违法犯罪,被侵权人应及时前往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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