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家住无棣县海丰街道老教育局李某报警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对其造谣辱骂、发布不实信息进行侮辱。经查张某某因停车问题,对李某不满,故发朋友圈宣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网友要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如果遭遇网暴,一要及时保留证据,通过截屏、录屏等方式,对相关文字、图片、链接等进行保存;二要举报投诉,先要求侵权人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通过平台举报入口进行投诉,联系网络服务平台要求屏蔽网暴内容,对网暴者进行封禁;三要依法维权,若涉嫌违法犯罪,被侵权人应及时前往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