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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棣县就业创业政策解读-档案服务篇

    2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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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接收

    毕业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会将毕业生档案直接递转到工作单位;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会将毕业生档案通过邮寄、机要的方式邮寄到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文件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发 〔201675号)

    2

    档案提取

    个人委托存档: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
    (文件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办发〔2018〕36号)

    3

    无棣籍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

    档案邮寄地址:无棣县星湖十路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园三楼

    档案接收单位:无棣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收件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0543-6781835、6781839

    邮政编码:2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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